新情况!ST围海:已刻制新公章、财务专用章 并已备案

来源: 证券时报

备受关注的ST围海(002586)“抢夺”公章事件又现新情况。12月16日午间,ST围海公告,公司当日刻制了新公章、财务专用章,并已在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备案。

ST围海在公告中指出,因无法确定和控制相关印章失控时的风险,根据2019年12月13日管理层紧急会议精神,公司公章(公章编号:3302100102846)、财务章(编号:3302120042279)、财务部门章已声明作废,并于12月16日被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缴销。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刻制了新公章(公章编号:3302100103443)、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编号:3302100103444),自即日起使用。新公章、财务专用章公司名称不变,印章编号变更,该公章、财务专用章已在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备案。

回溯事件,12月13日晚间,ST围海公告称,公司收到财务总监、财金部及行政部紧急通知,公司财务总监所监管的财务专用章、所有网银U盾(复核U盾)等及行政部监管的公章被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助理冯婷婷等人强行拿走。随后,公司立即报警,并向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

12月16日公告显示,ST围海接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通知,公司已派员工于2019年12月14日傍晚前往宁波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梅墟派出所取回前述失控的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章、所有网银U盾(复核U盾)等重要办公资料。经初步清点,除由财务总监胡寿胜监管的两枚原法人代表冯全宏印章及一枚原总经理杨贤水印章未能取回外,其他重要办公资料均已取回并暂时予以封存。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15日下午围海控股举行的媒体沟通会上,ST围海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冯全宏,却对此次“抢夺”公章事件,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沟通会上,冯全宏称,双方实施了相关证章资料的交接,不存在“强拿”一说。据围海控股方面描述,12月12日下午及13日上午,ST围海财务总监主动提出将相关印章及银行复核U盾交与围海控股。13日上午,围海控股委派冯婷婷等作为代表与ST围海财务总监达成意见后,按约定进行了相关物品的交接,ST围海财务总监并亲笔书写了交接清单,围海控股代表在交接清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在ST围海公告中被描述成参与抢夺公章的当事人黄晓云,还现身12月15日围海控股举行的媒体沟通会。但与公告所言不同的是,黄晓云予以否认。

与此同时,黄晓云还就此发表《声明函》,即ST围海于2019年12月13日的公告《关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办公资料失控的公告》中提及本人涉及的围海控股与ST围海进行财务网银U盾和相关证章交接的行为为不实描述,纯为子虚乌有的污蔑,本人没有参与上述财务资金账户共管交接的过程,本人对此完全不知情,现要求公司立即公开公告,对本人道歉,并清除对本人的所有不利影响,否则,本人保留进一步行使司法追责的权利。

对于黄晓云发布的《声明函》,12月15日晚间,ST围海副总裁、董秘马志伟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称,"围绕此次事件公司所发出的公告,都是有依据的,不是瞎编的,是根据事件当事人财务总监胡寿胜给出的亲笔签名情况说明做出的回应。公告发出后,我也收到了黄晓云的声明,并向他回了邮件,同时抄送给了宁波证监局、深交所。收到黄晓云的声明后,我也反复跟胡寿胜确认,胡寿胜也明确说跟黄晓云有过一面之缘,目前还是确认黄晓云参与此次事件。但是,到底是不是参与了,还需要调取监控,同时公司也就此事向公安报案了。所以,最终还是要根据公安的调查结果和公司调取的监控才能最终确定。如果最终确实搞错了,造成了对方名誉受损,我们会有措施的。"证券时报记者 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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