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上市公司爆雷 隋田力与杨鑫关系被追问

来源: 北京商报

期上海电气、凯乐科技、中天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爆雷,牵出神秘人隋田力。而“连环雷”也在持续发酵,还一度牵出上市公司宏达新材(002211)的实控人杨鑫。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杨鑫控制的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孜”)与隋田力控制的宁波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地通”)在工商注册时使用了同一邮箱及手机号,且办公地点处于同一栋楼。7月29日,深交所也向宏达新材下发关注函,要求核实杨鑫与隋田力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隋田力与杨鑫关系被追问

隋田力与杨鑫之间究竟有没有关系?是交易所首要关注的问题。

据宏达新材披露的信息显示,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的信息通讯设备业务的合同订单对应的主要客户包括保利民爆、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

数据显示,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形成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464.65万元、810.97万元、889.38万元、845.26万元(均未含税)。

通过Wind查询,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隋田力持有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实控人。穿透股权,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也就是说,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隋田力控股的公司。资料显示,隋田力长期供职于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Wind查询到,隋田力旗下公司共有33家。蹊跷的是,隋田力控制的宁波星地通与宏达新材实控人杨鑫控制的宁波鸿孜在工商注册时使用了同一个手机号,且办公地点处于同一栋楼。天眼查显示,宁波星地通的注册地址为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43室,宁波鸿孜的注册地址为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258室。

上述事项引起深交所的关注。7月29日,深交所在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宏达新材核实杨鑫与隋田力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中》披露,上述4家公司为上市公司非关联方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上述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宏达新材证券部进行采访,宏达新材证券部相关人士表示“后续可以关注我们对关注函的回复”。

自曝上海观峰业务风险

除了隋田力与杨鑫之间的关系外,宏达新材自曝子公司上海观峰业务存经营风险也同样受到关注。

据2020年财报显示,宏达新材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其中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为新增的业务,由公司于2019年投资的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以及收购的子公司上海观峰两家公司从事。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通信业务成为宏达新材营收的“功臣”。数据显示,按照产品划分,2020年宏达新材的信息通讯设备实现的营业收入约4.91亿元,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26%,较2019年同比增长98.86%。宏达新材在2020年年报中谈道,“本期信息通讯设备销量较上期大幅上升,主要因上期收购上海观峰100%股权,本期信息通讯设备产销量包含上海鸿翥及上海观峰业务,且上海观峰低价值产品类型较多,导致信息通讯设备销量较上期大幅上升”。

作为宏达新材的“香饽饽”,如今却存在爆雷风险。今年6月,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信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以及部分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不确定的风险。

据宏达新材介绍,2020-2021年期间,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与中宏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系列销售协议,分别约定公司向前述客户销售专网通信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在收到客户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客户指令交货。客户已就前述部分合同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同时宏达新材方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产品备货。期,经多次催告,部分客户仍迟迟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

宏达新材称,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就上述合同对应的存货约25124万元(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占公司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1%。前述客户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影响了子公司的资金安全与专网通信业务的经营与安排,存在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认为,自曝子公司业务经营风险,上市公司面临的舆论影响不容小觑。

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看来,负面消息下,宏大新材股价也将承压。据东方财富统计,7月23日-29日,宏达新材股价累计跌幅为16.96%。7月29日,宏达新材盘中股价一度创4.12元/股的年内新低。

上述事项是否对公司业绩有影响?宏达新材证券部相关人士亦表示,“对公司半年度业绩的影响肯定是会有的,但主要是无线通信方面的影响,具体情况还是以财务核算的数值来说”。

深交所在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宏达新材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并予以揭示,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北京商报记者刘凤茹)

标签: 隋田力 连环雷 宏达新材 实控人

为您推荐

精彩放送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