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递:关于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 易天富

关于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6日起,将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33%调低至0.20%,本基金托管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资料图)

现将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修订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后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可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次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事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将在《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fund.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标签: 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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