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 易天富

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4月18日起对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618)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B类(基金代码:018205)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分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薪金宝货币A 嘉实薪金宝货币B

基金代码 000618 018205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5%

(二)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自2023年4月18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自2023年4月19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含转出)业务。

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后,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本基金(含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8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4月1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4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相关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无 59、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0、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各类别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分类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标准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合并投资运作。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一、估值目的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包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某一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包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前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2、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10000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i=1,2……7)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如不足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前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2、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i=1,2……7)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如不足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第一条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基金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1.2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1.1基金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1.2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第三条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有关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3.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有关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第四条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第七条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7.3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7.3.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3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7.3.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4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收益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媒体。

…… 7.4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收益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媒体。

……

第八条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8.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基金资产净值

……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8.1.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8.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基金资产净值

……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8.1.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8.3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包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各自的实际过错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8.3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某一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包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各自的实际过错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基金收益分配 9.2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9.2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9.4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9.4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一条基金费用 11.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 11.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

第十六条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16.3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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