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_天天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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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

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560700;认购代码:560703;场内简称:央红利50;扩位简称:央企红利50ETF;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4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准予募集注册(证监许

可〔2023〕990号)。本基金原定募集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

日。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日期变更为2023年5

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3年

5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网下股票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

期均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即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由2023

年5月19日提前至2023年5月18日,自2023年5月1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

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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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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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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